一千零一夜

『我的五百万呢!』

【马场林】指甲油

*只看了一卷,其他均私设

*关于林林的指甲的故事

*短打












1

林宪明盘腿坐在沙发上,上挑的眼角竭力表现着他的愤愤:“女人真是麻烦!”
他抠弄着新做好的指甲,几欲把它折断。
“这玩意和假睫毛一样,又厚又腻。谁知道她们怎么能容忍它在手上呆好几个月?!”

“哎呀呀——因为变漂亮也不是容易事嘛,总要受点折磨。”
马场的声音尽显敷衍,目光也只是一瞟而过,但他还是煞有介事地握住林的手,阻止他进一步残害自己亮晶晶的黑色指甲,
“我说,你要是觉得不舒服的话不如直接洗掉算了。”

“不行,笨马!你知道光疗甲多贵吗?可花了我几千块呢!”
他像炸了毛的波斯猫,猛地弓起背,呼呼地嘶气。
——我就算不受这折磨也还是够漂亮的——他气鼓鼓瞪了男人一眼。

不是根本不缺这点钱吗。
马场被他发怒的样子逗笑了。他笑得不明不白,搞得漂亮的男人更为光火,又无从发作,只得龇牙咧嘴,顺带抬起大腿往马场的肚子上踹了一脚。





2

只要看过这个世界一眼的话,就再没办法回去普通的世界了。
次郎说这句话的时候,林当然没听到,不过话的道理并不会因为他没听到就在他身上改变。






“我以为林林这么爱漂亮,一定会很爱做指甲呢,以前从没有做过吗?”
babylon的吧台上堆满了各种颜色的指甲油,每一瓶都是次郎根据林的衣装打扮精心挑选出来的,大多数是浅色系。

“我是使刀子的,长指甲碍手碍脚。”
林感到有点别扭——说完后,怎么听起来像是自己已经杀手退役了一样?想当年,爷我杀人时——之类的……因为杀人不方便所以不做指甲,现在做了,就像站在讲台上宣布“林宪明以后都不杀人了”一样。明明再杀三百年也没问题啦。
“嗯……这个,可以用这个颜色吗?”

“原来林喜欢重口味的颜色吗?我还以为马卡龙系会更适合你呢。”

林看着黑色的甲油被一层一层刷上自己的手指,伴随一点点刺鼻的化学试剂的味道:“也不是不喜欢。”
只不过,粉色指甲,看起来很弱的样子。黑色就很好。而且如果还有下次的话,赤背寡妇蛛后背的颜色也是不错的选择,好像还有一点性感的味道。




“嗯嗯,这么漂亮的手,马场也会喜欢吧?”

关他屁事!
林抬起涂好指甲油的手,认真端详起来,远远地看,似乎非常冷艳动人,和他纤白的手指也很相配。但凑近了后,厚厚的甲片像什么不干净的附着物似的,油腻的亮光让他又觉得有点难受——话说,这不是立刻就后悔了吗。

“总之谢谢,”他强忍抠掉指甲的冲动,对次郎说,“等我接新任务的时候就来卸掉。”

“哎呀工作——我说——不是有马场君在吗?”次郎耸了耸络腮胡,“我的意思是,不能有漂亮的指甲也太可惜了。”

林像没听懂次郎说什么了似的,又抬起手左右翻转着打量起来。
有马场君在什么的……这种话,听起来像护身符、赦免状一类的东西一样。他脑子里飞快闪出几张马场的脸,都是满面悠悠闲闲的笑配邋里邋遢的鸡窝头,让他没由来有点生气。


什么呀。莫名其妙扯到笨马,什么都变得莫名其妙了。









3

没过几天,林就把指甲卸掉了。

至于原因是不是又接了什么杀人买卖,次郎没过问,只是在替他抹卸甲油的时候三番五次、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深切地惋惜之情,还说了“下次有机会要试试粉色…”噼里啪啦的,林听也没听清就走了。





“明明粉色也一定会被马场君喜欢啦——林真是,干嘛这么害羞呢。”
次郎向美咲抱怨。

“不要操之过急,强人所难会起反作用噢。”穿背带裤小女孩摸着猫咪的脖子,“你说是不是?”









4.

林倒没有接杀掉谁的新工作。
不过他已经有点儿手痒痒了——百元店打瞌睡的营业员也好,喜欢恃强凌弱的校霸国中生也好,衣柜里有春季新款的夜总会陪酒女也好,谁都好,快来给他杀杀解闷儿吧。

最近的日子颇有些无聊,每天不过是和马场逛超市,有时候和他去练练球,还有日复一日买他的明太子——剩下的份儿还有足足四年多呢,他真希望马场能在未来某一天换换口味,不管马场如何,连续吃五年的褔屋明太子,林一定会死掉的。可是按照目前的势头,这希望大概非常微渺。
稍微值得期待一点的事情果然只有恋爱多拉马,可最近男主和女主的情感也发展到了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剧情变得比平日更沉闷无聊了起来。





“笨马,你不是最强杀手吗?”他百无聊赖地把头枕在马场的膝盖上,“怎么都没有委托?”

“我的身价很贵的,又不是谁都请得起。”鸡窝头男人搔了搔头发,“再说了,我可不是什么任务都接。”

“嘁。”
漂亮的男人就这样侧躺着把匕首开开合合,却不住盯着自己的手指。指甲是本来的颜色,长时间没有了甲油的负担,又变得轻盈起来。





他听到马场叹了一声气。

“我说,林林——不是说过了,可以依赖我吧?”
不知是不是因为马场的声音就在林耳朵不远的地方,林突然觉得他的声线变低了,又响又重,害他忍不住缩了缩肩膀。

“突然开什么玩笑……你这蠢……放开我!……哎呀!”
想从男人膝盖上弹起来,却发现已经被他抓紧了肩膀。随着他的挣动,按住他的力气也变大,已经将他的皮肉扣疼了。

这是什么呀?像什么逼问场景一样,这是什么突发情况呀?

下一秒他被翻转了身体,男人的手臂穿过他的腰和背,把他小一号的骨架严丝合缝地抱了起来。
在男人的温度里,他半天说不出话,心里却抱怨:这是在说什么傻话呢?又是在做什么呢?这笨马!

“我真的可以被依赖噢。”



你看,他说过什么来着?莫名其妙地和马场扯上关系,所有事情变得莫名其妙的了。









5.

侦探事务所最近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委托,于是马场又终日只是个邋邋遢遢、没什么品味的鸡窝头男子,在林眼里,除了博多拉面煮得不错,再没什么别的长处了。

他侧目睨着他,马场手里还提着不少购物袋,里面是林的战利品。分明还是深冬,他却开始采购春装了。
鸡窝头小声自言自语:是不是太早了点啦?

“大牌的新款都是这个时候上,春天再买春装,买到的已经是过时货了。”


马场摇摇头,转而问他:“今天天气那么好,待会儿跟我去打棒球,怎么样?”

林踩着高跟鞋走在前面,鞋跟载着他轻飘飘的重量哆哆响着:“才不要呢!你难道都没有发现我新做了指甲吗?”
他在心里连骂了好几声笨马,跺着脚,低下头自己欣赏起自己亮闪闪的粉色光疗甲——真是太气人了,明明今天好几次都故意把手放在显眼的位置,迟钝的男人居然丝毫没发现!还敢自夸为侦探——真是笨马!笨马!

腿长的男人几步就追上他,在他把他甩开前收紧了拳头,将他的手握得死死地,眼睛都眯成了缝:“开玩笑啦——我刚刚还在想着,你不是不喜欢指甲油吗?”

“——‘变漂亮总要受点折磨’。”
林模仿的博多腔阴阳怪气。

“林林的话,根本漂亮得没必要受这折磨吧。”


林宪明猛地回头狠狠盯住说出这狡猾的话的男人,却看见他什么都没发生似的,一只手抓着他的手,另只手插着兜,挎着三五个购物袋,悠闲地迈着步子,眼神也没有放在自己身上。

什么呀。

但是说得不错。我啊,根本漂亮得不需要受这折磨嘛!

他心情极好,抬起空闲的那只手仔细打量,越发觉得指尖粉色的亮片好看起来。光疗甲,这不是蛮不错的吗?




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end








开了个摸鱼小号

一点点小紧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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